本报讯陕西消息:原陕西省高陵县看守所副教导员刘占民,违法让犯罪嫌疑人吕东将手机带入看守所供其他犯罪嫌疑人使用,日前以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。
去年2月12日,在刘值班期间,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吕东之弟吕明前来探视,经刘同意将一台手机交给吕东,后由吕带入号室使用。为此吕东先后几次送给刘“感谢费”400元。吕于2月12日至4月6日期间,先后用该手机与外界联络,共通话1000余次。其后刘利用值班之机让吕东等人使用看守所值班电话与外界联络,三个月内打电话40余次,刘收受犯罪嫌疑人给予的800元现金。刘还为吕与女朋友的私会提供方便,亲自找车带吕一起到西安,在吕家里吃喝、打麻将。为此,刘再次接受吕的“感谢费”及吕女友送的三块旧地毯。此外,刘还收受其他犯罪嫌疑人的礼金,共计3890元。